
7月21日,国家发改委官微发布消息称,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第四批示范物流园区工作的通知》,确定第四批22家示范物流园区名单,要求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示范物流园区的工作指导、政策支持和监测评估。
据了解,此次发布的22家示范物流园区具有三方面主要特征:
一是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作用突出。相关示范园区积极主动对接实体产业,将物流业务深度嵌入产业链供应链中,推动制造业和物流业融合发展,有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。
二是智能化改造升级成效显著。相关示范园区广泛运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园区管理和运营水平,通过大数据、区块链、物联网、5G等数字技术的应用,促进智慧物流技术与模式创新,推动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,提高园区协同效率和管理水平。
三是服务能级不断提升。相关示范园区有效衔接多种运输方式,强化多式联运组织能力,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,已经成为当地招商引资的关键要素。